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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ed: Sep 29, 2008

From: zhangye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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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阳光呼声强烈   如今,在上海高达数十层的摩天大楼、密集的商业住宅混合区域,房间洒满阳光成为不少市民无法企及的奢望。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居民采光权被侵犯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   2006年8月,本市长寿路武宁路某花园小区近百位入住业主在自家阳台挂出写有还我阳光、还我绿地的巨型长幅,抗议开发商将原本规划中的楼前花园绿地改建住宅二期工程。   据业主说,原本看中这里的房子,就是因为阳台采光良好,屋前完全没有遮挡,阳光每天都有。然而在三分之二的业主搬进小区后,开发商贴出了二期工程告示,并表示一期楼盘前面绿地将盖起高层住宅。房子盖起来肯定会遮挡我们的阳光,而且我们原来多付钱购买的阳光晒台也失去意义了。业主表示,由于开发商手持上海市城市规划部门的许可证,这栋二期高楼肯定能造得起来的。等它真的造起来,我们怎么抗议也没用了。   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关于阳光权的纠纷近三年呈上升趋势,有些大中城市甚至达到30%。记者查阅了相关诉讼案件发现,争取阳光权的业主多是弱势群体,而他们的维权之路往往也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即使胜诉也不过有名无实。   上海奉贤花园小区居民状告规划部门,二审胜诉了,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并责令赔偿,但居民至今未获赔偿。浦东怡泰家园30户居民抗议开发商将在小区隔壁建14层高楼,苦争两个多月阳光权后,却因相关部门确认建筑符合规定而不了了之。   18层住宅改为8层楼   在采访中,一位法官向记者透露,为了在有限空间获得更大利润,一些开发商往往明知侵害相邻他人采光权,却依然强行施工。只要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楼宇建成后即使受到居民投诉甚至在诉讼案中败诉,开发商的违规所得也会远远超过赔偿所付出的金额。   昨日,记者采访上海紫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得知,企业在听闻物权法将在今年10月实施后,马上对仍在审批阶段的楼盘开发项目进行修改。总经理助理钱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今年8月即将在长宁区某地兴建楼盘,在参照物权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综合附近居民意见之后,公司对此项目做出重大修改。   我们原来计划建设7栋18层住宅楼,现在改为只建4栋,每栋高度降为8层,直接损失好几亿元。钱先生表示,这个修改将原来高密度高层住宅的定位完全改变,转变为低密度多层建筑。其实这样也有好处。钱先生说,修改之后的方案大受欢迎,小区绿化面积也将相应增加,反而提升了楼盘竞争力。毕竟在上海中心城区,越来越多的市民注重阳光权,我们的修改也是为创造和谐环境作了贡献。   记者了解到,盲目加盖违规高楼,影响相邻他人的阳光权,所产生的大量后遗症正逐渐影响更多房地产开发商做出改变。   保护阳光权重在预防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安排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中包括制定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明确了物的权属,侵权责任法则将明确权属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毛宇峨说,维护自己的阳光权,事前预防胜于事后诉讼。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采光权诉讼大都发生在侵权之后,而在此之前,受害者面对侵权行为往往无动于衷,等反应过来立案了,却已经耽误了将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极好机会。   关键在于,普通百姓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时刻警惕周围可能对自己权益会造成危害的行为。毛宇峨说,只有将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阳光权才有望走出尴尬的处境。如今,人们对阳光权补偿细则出台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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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广中路格林蓝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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